怎样正确理解“剩余劳动”的概念——与戴寅轩、常炳辉同志商榷
摘要
1983年《经济研究参考资料》第41期(总841期),发表了戴寅轩、常炳辉同志的文章,题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必须抛弃“剩余劳动”概念》。我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的看法,特提出来与戴、常两同志商榷,并望得到同行们的提正。列宁告诉我们,政治经济学的概念或范畴,应该分作两类,即一般劳动过程的范畴和社会经济形式的范畴。作为政治经济学的对象主要是社会经济形式的范畴,但也不能离开一般
引用本文(GB/T 7714)
卓炯. 怎样正确理解“剩余劳动”的概念——与戴寅轩、常炳辉同志商榷[J]. 南方经济,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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