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的性质辨析及立法定位——兼与郑冠宇、赵守江教授商榷
摘要
担保物权的性质究竟为何,学界一直存在争议。就目前我国学术研究和立法现状而言,物权说无疑为主流学说。然而,担保物权人能否对物进行直接支配这一关乎担保物权性质的问题,学界并无统一认识。实际上,由于担保物并未由担保物权人实际控制,担保物权人并不能对物进行直接支配。就本质而言,担保物权仅仅是一种优先受偿权,其设定目的在于保障债权的顺利实现,所以,担保物权并不具有物权属性。
引用本文(GB/T 7714)
王婷婷, 范卫国. 担保物权的性质辨析及立法定位——兼与郑冠宇、赵守江教授商榷[J].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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