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法对人大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和公开性要求——学习监督法的一点体会
摘要
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并将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引用本文(GB/T 7714)
公艳萍. 监督法对人大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和公开性要求——学习监督法的一点体会[J]. 时代主人,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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