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监》三长制系年发微——兼论北魏均田制的性质和作用
摘要
《资治通监》据《魏书.食货志》,将北魏采纳实施李冲三长制的时间系於太和十年(486),又强调去年,即485年北魏实行的均田制“恒计见口”,并不是一种重复记录。北魏立国之後,均田制实施之前,已在中原以外的大部分地区,逐渐实行了类似三长制的户口和赋税制度。均田制是北魏国家在遍布坞壁的中原地区实行的类似三长制的户口和赋税制度,以取代宗主督护制。均田制实施後,北魏大部分地区的户口和赋税制度形式上已趋於一致。李冲三长制乃是在此基础上,“混天下一法”,将这些业已在北魏大部分地区实行的制度“明令颁布,使它一般化”。
引用本文(GB/T 7714)
程念祺. 《通监》三长制系年发微——兼论北魏均田制的性质和作用[J]. 中华文史论丛,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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