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哲学与司法实践的关系——兼论司法推理的“哲学模式”
摘要
哲学应和法律拉开距离,法哲学只是一个从外在的视角帮助法律人加深对法律和司法过程的理解的东西。在一个运行良好的民主体制下,优秀法官的裁判应该是从中立性的原则出发,做出一种合乎理性的裁判,这种裁判既非哲学的也非科学的,而是真正的法律的。法官应该从“哲学王”的诱惑之下走出来,加入促进和监督民主的进程之中。
引用本文(GB/T 7714)
徐继强. 论法哲学与司法实践的关系——兼论司法推理的“哲学模式”[J]. 政治与法律,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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