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公司提出山东电网“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初步审查意见
摘要
本刊讯 国家电力公司对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关于山东电网实行厂网分开建立发电市场实施方案的请示》(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研究,并于9月29日以国电发[1999]535号文,印发了初步审查意见。 国家电力公司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同时提出需要在以下方面进行补充: 1. 应妥善解决并处理好“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改革后电源规划和建设问题。电网经营企业要在政府的授权下,担负本省(区)的电力(电源)规划、电源建设发标等具体工作。 2.必须明确监管对象:监管的工作内容是监督市场是否公平、公正、公开,是否在有序地开展竞争。 3. 坚持电网“安全第一”的原则。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后,电网经营企业有权变更市场的预定方案,并负责审查发电公司是否达到规定的并网条件。 4.“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后,省电力公司作为电网经营企业将担负电网建设和运行、电网调度、市场运作三大职能,
引用本文(GB/T 7714)
仁冬. 国电公司提出山东电网“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初步审查意见[J]. Acta Scientiarum Naturalium Universitatis Sunyatseni,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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