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产业发展关系论略——以苏州文艺“三朵花”为例
摘要
理论上讲,“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着矛盾,因为遗产本身是需要保护而不是发展的,发展了则不能称为保护。这是一对如何使传统文化得以留存、同时又是如何将其发扬光大的悖论。但是,保护的目的是为了流传,流传的前提又必须发展,于是,保护与发展之间又形成了相互依存的关系,成为一对孪生体。因此从这一角度讲,“保护”是为了“发展”,“发展”依托于“保护”。要使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产业发展二者统一起来,并且变成一种资源,就必须化矛盾为动力,使它们成为能够延展开来的有利的关系。昆曲、苏剧、评弹是发源于苏州的三种传统戏曲形式,被称为苏州文艺“三朵花”。以此为例分析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可以透视其中的内在蕴涵。
引用本文(GB/T 7714)
金红. 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产业发展关系论略——以苏州文艺“三朵花”为例[J]. 文化艺术研究,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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