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账表衔接
摘要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小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应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执行。但由于会计政策衔接规定下达太迟且缺乏有效渠道向基层传达,因此,据笔者所知,直到2005年1季度末,多数小企业执行的还是旧的行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旧制度)。这样,如何做好由旧制度向新制度过渡,保证至少到2005年年终能够按照新制度要求进行年度决算,是全国财政机关会计管理部门和广大小企业会计人员一件大事。
引用本文(GB/T 7714)
陈颐. 谈谈《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账表衔接[J]. 中华会计学习,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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