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时效超过了吗》讨论 监护人应承担超时效的后果
摘要
读了《四川劳动保障》第5期刊登的《仲裁申请时效超过了吗》一文,笔者认为:仲裁驳回申诉人诉求的处理是适当的。首先,本案案情适用《四川省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受案范围。认定申诉人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适用《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以黄某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由,其监护人应负没履行监护义务、承担超时效期的法律后果。
引用本文(GB/T 7714)
金玉明. 《仲裁申请时效超过了吗》讨论 监护人应承担超时效的后果[J]. 四川劳动保障,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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