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料库 / 文献详情

清明时节说包公:包公“司法之神”形象的形成动因与观念基础

陈景良吴欢

2014法学评论Engineering被引 0

出版方页面 →

摘要

包公作为中国百姓心目中的“司法之神”,其形象是通过宋元明清近千年的层累叠加,通过笔记、话本、杂剧、小说等载体糅合铸就,由老百姓在生活中自发形成。除了传统清官情结和包公个人人格魅力之外,传统司法文化对人格道德力量的褒许,赵宋以降中国老百姓对司法公正的期待,赵宋鉴于司法弊政而进行的司法改革,以及随着商品经济发展而产生的司法职业化趋向,是包公之所以成神的不可忽视的重要动因。包公作为“司法之神”,其形象所蕴含的传统司法公正观念就是清官、清明和青天观念,就是在司法活动中清正廉洁,明法致公,为民请命。包公作为司法公正的象征,其形象是通过与权力、金钱、亲情的反复博弈逐渐丰满起来的,这三者也是导致传统司法不公的最主要因素。认识包公故事中的百姓心声和包公成神的内在动因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引用本文(GB/T 7714)

陈景良, 吴欢. 清明时节说包公:包公“司法之神”形象的形成动因与观念基础[J]. 法学评论, 2014.

引文网络

参考文献与被引分析加载中…

本站仅收录题录与摘要供学习参考,全文版权归属出版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