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法下“制造费用”月末余额的处理
摘要
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法下制造费用月末有可能有余额,按照原会计准则的规定,月末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将借方余额列入待摊费用项目内,将贷方余额列入预提费用项目内。我国新会计准则颁布后取消了待摊费用预提费用会计科目,而且资产负债表上也不再列示这两个项目,本文对计划分配率法下制造费用账户月末余额处理提出建议。
引用本文(GB/T 7714)
于梅. 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法下“制造费用”月末余额的处理[J]. 内蒙古煤炭经济,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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