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八荣八耻”为指导 创立森林公安的荣辱观
摘要
胡锦涛同志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概括精辟,寓意深刻,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是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八荣八耻”刚一提出,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共鸣,举国上下掀起了学习贯彻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道德建设热潮。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法机关之一,应该组织民警深入学习贯彻“八荣八耻”精神,以此为指导,创立森林公安队伍的荣辱观,将“八荣八耻”落实在具体行动中。
引用本文(GB/T 7714)
杨炳蔚. 以“八荣八耻”为指导 创立森林公安的荣辱观[J]. 陕西林业,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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