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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洗钱“洗”进班房

洪梅敏华

2007科技致富向导Engineering被引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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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某信用社干部郑某和走私分子关某关系不错,一日关某携带走私所得巨款10万找到郑某说:“我走私赚来10万元钱不容易,这阵子风声很紧,所以我想让你帮个忙,将这笔钱化名存人你信用社,以解我的后顾之忧”。郑某为了完成自己拉存款的任务,便答应了关某的请求,将关某的这笔巨款立了账户,化名存人信用社。此后不久关某因涉嫌走私罪被公安局抓获,关某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及走私所得款的下落。公安局从信用社缴获了这笔赃款,并以涉嫌洗钱罪将郑某刑事拘留。最后法院以洗钱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3年,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2万元。

引用本文(GB/T 7714)

洪梅, 敏华. 替人洗钱“洗”进班房[J]. 科技致富向导,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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