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不足与优化
摘要
土地储备制度具有“双重”性,这就要求土地储备会计核算模式应是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混合体。最近出台的《核算办法》在明确会计主体、引入权责发生制、确认土地资产和负债等方面体现了这一要求,但在应收土地出让款、土地出让收入与土地出让成本的确认方面未能体现这一要求。本文对此展开深入探讨,并提出了一些优化建议。
引用本文(GB/T 7714)
Hong Yang, 陈友香. 《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不足与优化[J]. Acta Scientiarum Naturalium Universitatis Sunyatseni,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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