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上市中的“双保护”问题
摘要
国有股必须上市,这愈来愈为理论界和实际部门所肯定。但国有股如何上市又是一项复杂艰巨的工程,必须有进一步的研究。笔者认为国有股上市,客观上给国有资产埋下流失的“陷井”,因为股市既是投资场所,又是投机场所,国有股上市意味着国有资产一部分已进入投机领域,自然定有损失的风险;同时,国有股上市也给一般大众股民带来威胁,因为国有股数额巨大,持国有股的企业是名符其实的大户,其它任何投资人跟它相比,都是小巫见大巫。大户的非善意行为,能操纵股市,影响股民利益。因此,笔者认为在国有股上市中,必须实行“双保护”。即对国有产权的保护和对大众投资人的保护。下面就此提些简单的看法:
引用本文(GB/T 7714)
丘杉. 国有股上市中的“双保护”问题[J]. 广东社会科学,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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