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两个原则的统一”之悖论
摘要
客体性原则的特征是撇开人或人的能动性,仅就自然界本身研究自然界,要么见物不见人,要么人被动地适应自然界。主体性原则的特征是人作为自然界的作用者,规定者和改变者占据着主动的主体地位,自然界作为人作用和改造的对象则呈现出被动的客体性质。因此这两个原则不能在马克思的哲学中统一运用。主体性原则排斥客体性原则但不排斥客体性,因为客体性是马克思哲学的前提,它来源于唯物主义一贯坚持的自然界的客观实在性,客体性原则则来源于旧唯物主义的取消人的能动性的被动性质。
引用本文(GB/T 7714)
朱宝信. 论“两个原则的统一”之悖论[J]. Acta Scientiarum Naturalium Universitatis Sunyatseni,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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