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我国《电子交易法》刍论
摘要
电子交易具有技术化和无纸化的典型特征。数据电文构成了电子交易独特性的基础,对数据电文的内涵应采取广义的理解,其法律效力应得到法律的承认。电子交易的独特性决定了应专门制定《电子交易法》,这已成为国际立法通例。我国现有法律在规范电子交易方面明显不足,因此,有必要修订《电子签名法》,增加电子交易、电子财产、电子信息保护、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保护、电子商务促进的内容,并将其更名为《电子交易法》。
引用本文(GB/T 7714)
周洪政. 制定我国《电子交易法》刍论[J]. Acta Scientiarum Naturalium Universitatis Sunyatseni,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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