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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英语漫谈(续二十七):从“债权扣押令”看立名之难
魏焕华
2011英语世界Engineering被引 0
摘要
Garnisheeorder在香港一般被译为“债权扣押令”。如果光看这一中文对应词,你或许以为这是扣押债权的法庭命令。如果你真的这么认为,那就大错了。正好相反,它是法庭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扣押债务人财产的通知或命令。
引用本文(GB/T 7714)
魏焕华. 法律英语漫谈(续二十七):从“债权扣押令”看立名之难[J]. 英语世界,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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