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食品,请一路走好——对哈尔滨市保健食品、加药食品、强化食品、保健用品销售市场的调查分析
摘要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分别于1996年3月15日和1987年10月22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实施,《黑龙江省保健用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也于1999年10月9日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在上述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批,加强监督管理,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引用本文(GB/T 7714)
胡开峰, 赵克华, 姜琪. “另类”食品,请一路走好——对哈尔滨市保健食品、加药食品、强化食品、保健用品销售市场的调查分析[J]. 质量天地,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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