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城自来水价格调整对“五保户”“低保户”不涨价
摘要
鉴于渠县供水排水总公司近十年来物质成本、人丁费用不断增加,公司严重亏损的情况,渠县发改局根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规定,对渠县供水排水总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进行了可行性认证和供水成本监审.召开了自来水销售价格听证会。经渠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同意,对渠县供水排水总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自来水销售价格从2012年12月抄见表量起执行。
引用本文(GB/T 7714)
刘天乐. 渠城自来水价格调整对“五保户”“低保户”不涨价[J]. 四川物价,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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