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国际化的途径、法规及会计调整(下)
摘要
(三)境外中介机构的选择与国内企业改组为在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相比,中资公司要进入国际股票市场,必须与境外中介机构打交道,包括境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有关审计事务及证券事务等各种中介机构。首先应当明确,我国有关法规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有明确规定:(1)股份公司因发行B股,应境外承销商要求而委托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和出具查帐报告,应预先征得上市公司管理当局的同意,而且所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是在中国境内设有常驻代表机构的国际会计公司在境外的会计师事务所,并由委托的证券承销两负担境外会计师的查帐费用。(2)B股发行以后如果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查并出具查帐报告
引用本文(GB/T 7714)
王立彦, Liu Li, 郑莉. 股份公司国际化的途径、法规及会计调整(下)[J]. 企业管理,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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