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 建设法治农业——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农业法治工作
摘要
的修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尊重和保障人权、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等宪法制度的入宪,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民本思想.和的制定和实施,充分体现了责任政府、有限政府、服务政府、透明政府、诚信政府的现代法治政府和人本主义新理念.农业部门是负责实施农业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具有管理事项基础性和管理对象广泛性、直接性的特点.因此,坚持以人为本,用科学的发展观推进农业部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农业,更具有其现实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一是建设法治农业,就必须以切实可行的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为建设法治农业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和法律专业基础;二是建设法治农业,就必须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人本思想,自觉地将农业法治工作统一于为三农工作服务的实践活动;三是建设法治农业,就必须牢固确立现代法治的新理念,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找准农业部门职能定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既不越权,也不失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四是建设法治农业,就必须建立科学高效的法治工作新机制,把农业法治体系建设的重点转移到提升水平、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提高素质上来,努力造就一支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专职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五是建设法治农业,就必须努力消除制约农业行政管理的体制性障碍,切实有效地解决这种政企不分的管理体制问题,确保农业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引用本文(GB/T 7714)
葛余金, 卞卫东, Jian Kang. 坚持以人为本 建设法治农业——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农业法治工作[J]. Acta Scientiarum Naturalium Universitatis Sunyatseni,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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