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行动诠释责任——记曲靖市、沾益县第三届人大代表龚丽粉
摘要
她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教书育人,身教重于言教”的道理;她作为市、县两级人大代表积极参政议政,用实际行动兑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她就是曲靖市、沾益县第三届人大代表,沾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龚丽粉,她还是民革曲靖市委委员、第三支部主委,沾益职业技术学校音乐教师。
引用本文(GB/T 7714)
袁红叶. 用行动诠释责任——记曲靖市、沾益县第三届人大代表龚丽粉[J]. 云南人大,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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