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代表满意——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访谈
摘要
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执行代表职务、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研究办理并答复代表建议是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的法定职责。岁末年初,是代表建议办理交帐的时间,本刊特推出代表建议办理专题。
引用本文(GB/T 7714)
江先贞. 一切为了代表满意——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访谈[J]. 时代主人,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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