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报告——1999年10月30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摘要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5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田纪云总负责,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光毅为检查组组长,组织五个检查小组,分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光毅、
引用本文(GB/T 7714)
陈光毅.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报告——1999年10月30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J].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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